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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纪委监委 :留置专案组临时党支部成为办案人员“主心骨”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始终坚持“工作开展到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在办理留置案件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同步成立了专案组临时党支部,把专案组全体党员纳入党支部,充分发挥了临时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坚持学习教育与案件查办相结合。临时党支部书记由专案组组长担任,在工作之余,定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交流,集中分析案件,交流办案经验,发挥各自专长,碰撞“新思路”、收集“金点子”,让党建与办案工作充分结合,做到两不误两提升。

坚持党性修养与严肃办案纪律相结合。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党的政策理论和业务学习,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纪委监委相关文件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纪党规,进一步提升办案人员党性修养,增强专案组办案人员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通过临时党支部学习,强化专案组内部监督制约、严防泄露案情等情况发生,确保公正规范文明办案、清正廉洁依法办案。目前,未发生一起办案人员违法违纪事件。

坚持思想疏导和提高战斗力相结合。通过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办案人员的思想动态,积极帮助消除工作顾虑,解决实际问题,充分调动专案组成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凝聚办案人员的向心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卞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