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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豪广场:居民苦等近12年无法回迁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首席记者  张学博) “我家以前住在石羊桥路原内蒙古饮食服务公司宿舍楼,多年前,宿舍楼所在的地段被拆迁。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我家将回迁至原址:由内蒙古嘉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嘉豪小区(即嘉豪广场)。然而,苦等近12年,我家至今无法回迁……”6月25日,呼和浩特市民付女士向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诉说了她的遭遇。

当天,付女士向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出示了《拆迁通知》《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嘉豪小区改造回迁证明书》以及交款收据等多份证明材料。其中,于2007年4月份下达的《拆迁通知》中大致写道:为加快旧城区改造步伐,决定对东起石羊桥路、西至呼和浩特市再生资源公司、南至吉立小区、北至吕祖庙街地段进行拆迁改造,现对你所居住的房屋进行拆迁。

2007年5月,付女士与内蒙古嘉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和《嘉豪小区改造回迁证明书》中明确写明,原房屋建筑面积为50.1平方米,拆迁地址为原内蒙古饮食服务公司宿舍楼。回迁地点位于原址,栋号、单元号、层次为1-1-7层东户,建筑面积为86.93平方米,周转周期为24个月,拆迁完成后24个月交房。“由于有30多平方米的差价以及‘公变私’费用,除去附属物补偿、搬迁补助、奖励费等,我一次性向内蒙古嘉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交了107735.2元。然而,房屋自2007年开始拆除以来,先后经历了开工、停工、复工、再次停工,至今没有完成建设。”付女士告诉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起初几年,她在外面租房住,2013年后便与儿子一家居住至今。同样,杜先生也是原内蒙古饮食服务公司宿舍楼的住户,他家回迁后的建筑面积为89平方米多。与付女士不同的是,杜先生是按照嘉豪小区的工程进度来交纳房款的,到目前他一共向内蒙古嘉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交了5万元。采访中,据付女士和杜先生介绍,以前,开发商还在项目附近设有接待中心,后来搬离后,如今究竟在哪办公他们也不清楚。

当日,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跟随付女士来到嘉豪广场建设工地看到,这里处于停工状态,整个工地难觅工人身影。据该工地门房一位中年女子介绍,工地已经停工一年多了,她也不清楚何时能复工。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于6月26日上午来到玉泉区大南街街道办事处项目办采访。据该项目办主任格图介绍,嘉豪广场项目迟迟无法完成建设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有关,此外,内蒙古嘉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还几次变更了法人。为了安抚回迁居民,在区政府的出面协调下,开发商于本月筹措资金150万,用于给回迁居民发放一部分过渡费。这项工作由该项目办负责,目前,140多户回迁居民中,已有108户进行了登记。根据该项目办提供的电话,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于6月27日上午与内蒙古嘉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位名叫朝鲁(音)的负责人取得联系,他表示自己正在外地出差,返呼后将与记者联系。然而,截至发稿时,记者始终未接到相关电话。

6月28日下午,玉泉区大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德峰在接受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嘉豪广场建设项目分为一、二期,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9.6万平方米。征拆工作从2007年开始实施,2014年开工建设,因资金问题,项目建设极为缓慢。2016年以来,回迁居民多次到政府上访,反映无法回迁问题。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协调推动下,该项目重新开工建设。截止到2017年底,商业部分完成约4.08万平方米,住宅部分完成约1.68万平方米。然而,从2017年底停工以来,该项目至今未复工,呈烂尾状态。停工后,区政府领导多次就续建问题与开发商进行协调。2018年,办事处通过向区政府借款,给回迁居民发放了部分过渡费。今年以来,开发商负责人一直以项目寻求合作方为由拖延至今。“6月26日下午,区政府清欠组相关领导召集开发商负责人开了一次会,要求其最晚于7月1日缴纳工程进度保证金,7月10日进场复工。如果不能按时执行,将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要求,根据坚持政府主导,鼓励企业接盘,加紧解决烂尾项目的基本原则,项目将引进国有企业整体接盘续建。”张德峰说道。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