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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乌市荣获“首批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称号!!!

日前,水利部公布了首批符合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8个省级行政区的65个县(区)名单,我市榜上有名,成为兴安盟唯一入列榜单的旗县市。

长期以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坚决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推动了整个地区走上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道路。

严控地下用水总量,转变工企用水方式。多年来,我市一直致力于地下用水总量控制,不断加强工业企业取水论证、取水审批和取水许可工作。目前,我市有159家规模以上企业安装实时监控水表161块,取缔和封闭自备水源井138眼,多家大型工业企业带头使用再生水作为工业用水,每年节约水资源达到330万吨至440万吨。兴安盟工业园区也积极将察尔森水库蓄水作为工业用水,避免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开采,为我市发展循环经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推进节水农业发展。我市积极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先后投资3.6亿元,对水田供水工程进行节水改造,使水田亩灌溉用水量由2400立方米降到了如今的1800立方米,实际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升至0.534。同时,极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在集中连片规模化耕作田地,建设大、中型机械化行走式喷灌工程,大大降低了亩耗水量,不仅提高了农民的生产效益,也促进了农民从“要我节水”到“我要节水”的根本性转变。

做表率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乌市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契机开展节约用水宣传,全面营造“知水、节水、护水、亲水”的浓厚氛围。同时面向社会推广各类节水型器具,完成了全市各机关单位、学校、小区、公共场所节水器具的更换改造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创建节水型单位160个,节水型居民小区46个,节水型企业26家。

我市将继续坚持节水理念,不断巩固提升全市节水水平,扎实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邢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