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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耕时节田间忙 上门调解解民忧】 乌兰陶勒盖人民法庭深入田间地头一日调撤四案

“一年之计在于春”,眼下正值春耕时节,乌审旗人民法院乌兰陶勒盖法庭为保障农牧民开展春耕工作,创新工作模式,主动深入田间地头,结合涉农案件标的小、法律关系明确等特点,为涉农纠纷提供“下村送达、上门调解、入户开庭”司法服务,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技巧,让人民群众少跑路,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保障春耕工作成效显著。近日,该庭就集中利用一天时间,深入辖区三个行政村,行程150余公里,走访入户7户,成功调处案件4起,极大地提高了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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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春化雨 路边即是法庭

郭某和刘某本是同村村民,2013年刘某向郭某借款3万元,约定月利率25‰,经郭某多次催要,刘某未履行还款义务,郭某遂将刘某诉至法院。在赶往被告刘某家中的途中,经电话联系,刘某正在赶往农资门市购买农资的路上,承办法官随即就在其途径的路边等候,并将原告郭某也约至等候地点,经过承办法官在路边耐心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矛盾纠纷的快速解决,极大地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了双方当事人农忙诉累。

邻里纠纷  远亲不如近邻

“我们原本是关系很好的邻居,我知道他(被告)找我挣钱是好心帮我,可我受伤后他(被告)从来都没来看过我,我就是憋了一肚子气才来法院起诉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原告李某说道。“你的心情我很理解,你们都是乡里乡亲的,以前关系又很不错,抬头不见低头见,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冤家宜解不宜结’,为这事来打官司,何必伤了和气……”法官助理小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打开了李某的心结,当即要求撤诉。“这官司我不打了,这事让村上给处理算了,免得村里人笑话…”李某边写撤诉申请边说到。原来事情是这样的:2018年8月27日,原告李某邀请被告帮忙抬钻杆等材料被被告抬得钻杆掉落将左脚压伤,后将原告送去乡镇卫生室,处理了伤口后开了一些药,药费还不到200元。

上门调解  主动履行冰释前嫌

郭某和李某本是亲戚关系,2015年3月25日,李某在建房过程中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郭某借款12000元,约定月利率20‰,未约定借款期限。后李某一直拖欠借款未还,郭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办案法官通过电话了解到,被告家里养的牲畜无人照看且正是农忙时节,不愿意到庭应诉。为此,乌兰陶勒盖法庭干警几经打听,赶往被告李某家中,了解案情。李某表示,承认借款的事实,一直未还款是因为原告经常叫被告帮忙,以为抵顶了借款。并表示因家里现金都用于种地开支,承诺十日内卖了猪和羊后偿还借款本金12000元,希望利息予以减免。通过给原告做工作,原告念李某昔日给其帮忙又是亲戚关系,自愿放弃了利息。履行期限届满后,李某如约到法庭向原告偿还了借款12000元,双方冰释前嫌。

耐心释法 当事人满意而归

“你这个案子我们经过审查后发现,该案不在我院的受理范围内,建议你撤诉,你们之间争议的土地权属认定不清,你们协商解决不了的,由乌兰陶勒盖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你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纪世军法官翻开法条,正耐心地向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在纪世军法官的一番细致的讲解下,原告王  某恍然大悟,对法官的认真负责表示感谢,并当即表示撤诉。

这仅仅是乌审旗法院乌兰陶勒盖法庭高效办案的一个缩影,该庭积极顺应改革潮流,在突出主审法官核心地位的同时,分工协作,精诚团结,努力打造精英化审判模式,力争2019年审判绩效和队伍建设实现双优。

[责任编辑:卞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