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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下达呼和浩特市历史文化名城创建等专项资金251.1万元

近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及修缮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自治区下达呼和浩特市2019年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及修缮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51.1万元。

据了解,这笔专项资金包括:下达新城区内蒙古工业大学植霖楼历史建筑修缮65.55万元,回民区呼和浩特市铁一中实验楼历史建筑修缮65.55万元,土左旗老绥远风貌区保护规划编制120万元。目前,市财政局已将上述资金及时拨付到相关旗县区财政局,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禁挤占、挪用和随意调整;资金申请和拨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责任编辑:杨旭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