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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尊互信让物管走得更远

5月7日,记者跟随呼和浩特市小区局走访老旧小区,发现部分老旧小区引入物业公司后,由于种种问题尚未实现良性运营。(5月10日《北方新报》)

这几年物业公司与业主的那些事儿,似乎总也扯不完。对业主来讲,盼的是有个好的居住环境;就物业公司而言,总不能“亏本经营”。两者相辅相成,只要在双方明确各自角色、互尊互信的前提下有效沟通、共同努力,完全可以实现和睦相处。

物业矛盾纠纷不可避免,问题在于双方应该积极换位思考,认真查找问题症结所在。如果原因出在物业公司管理上,就应该尽心尽责尽快帮助业主解决,而不是推诿扯皮;如果原因出在业主自身素质上,就应该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形成联动、互动机制,物业管理就能走上正轨。

其实,当下物业管理是有法可依、有矩可循的,如果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能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明确彼此的权责,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规则来办事,按细则履责,很多矛盾其实都是可以化解的。

需要指出的是,物业问题除了物业公司和业主,政府作为第三方,一方面,在加快业委会的组建步伐和规范建设的同时,要不断完善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协商程序和机制,既为业主“撑好腰”,也为物业公司“挑担子”,共同促进物业服务上台阶、管理上水平;另一方面,要把行政监管与权益维护的责任担当起来,进一步畅通投诉、调解、问责渠道,尤其是对各类乱涨价等违法行为毫不手软,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倒逼物业公司竭力为业主服务。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