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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泄情绪酒后划车 包头一女子获刑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解裕涛)因为家庭琐事心情不好,30多岁的陈某(女)用钥匙恶意划伤张女士车辆,5月9日,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以陈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8年12月14日凌晨2时许,家住包头市昆区御苑公寓楼的张女士发现停在楼下的宝马MINI汽车的两侧车门被划了两条很深的印子,通过警方调取停车附近的监控发现,有一名女子用钥匙在随意划车,经调查,该女子就是陈某。当日,陈某因为与家人发生争吵喝了些酒,路过楼下时,她为了发泄心中的苦闷,拿出钥匙把张女士的车辆划伤,造成张女士损失14240元,事后,陈某积极赔偿了张女士修车款,并取得谅解。

昆区检察院负责该案的检察官提醒: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会构成寻衅滋事罪。以损害他人利益为基础的发泄方式不能尝试,即便得到受害人的原谅,也难逃法律制裁。

 

[责任编辑:赛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