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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甄别“套路贷”陷阱 彻底铲除社会“毒瘤”

关于“套路贷”的林林总总,闻之令人触目惊心。巨额利益诱惑下,有人将罪恶的黑手伸向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者,给这些本想以贷款解决难题的人们难上加难,往火坑里推,人为酿出一幕又一幕本不该发生的家庭悲剧、社会悲剧。“套路贷”所带来的不仅是经济上的损失,而是给受害人及其家人带来巨大精神压力,同时还破坏社会稳定。

要彻底铲除“套路贷”这个社会“毒瘤”,首先,我们应当“防患于未然”,加强全民防范意识,提高甄别能力,谨防“套路贷”陷阱。

分析起“套路贷”案件,不难看到受害者大多数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生、丧失劳动能力者等老弱病残,也就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笔者认为,为了有效防止“套路贷”,金融监管部门、公安部门、教育部门、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等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协作,以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相关金融借贷政策及相关知识的普及。各高校、中小学、培训机构等社会主体的管理者要高度重视,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加强防骗教育,引导其形成正确消费观,提高其对不法侵害的警惕性。父母家长监护人除加强自身学习,了解“套路贷”的基本套路外,积极主动与孩子和老人进行良好的沟通。这样合力而为、持之以恒,才能最大限度压缩“套路贷”的作乱空间。

其次,对于“套路贷”违法犯罪事实,依法严惩。符合黑恶势力认定标准的,应当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或者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相关法律法规从重惩罚,深挖黑恶势力的背后的“保护伞”。

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分析“套路贷”陷阱的话,内因是受害者本身,外因是犯罪主体。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所以我们把加强全民防范意识、提高甄别能力和对“套路贷”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严惩有机结合起来,肯定能彻底铲除这块社会“毒瘤”。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