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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中院原副院长梅学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刘 惠)5月9日,记者从内蒙古纪委监委了解到,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梅学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指定,通辽市扎鲁特旗纪委监委正在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梅学军,男,汉族,1958年3月17日出生,内蒙古固阳人,大学文化,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1988年3月进入包头市中级人员法院以来,先后任书记员、审判员、办公室主任、副院长,2018年3月退休。

[责任编辑:赛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