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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全区《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培训会举办

4月26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呼和浩特举办全区《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专题培训。

培训中,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一处负责同志作了专题辅导,详细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贯彻落实要求,并结合个人多年从事基层党建工作的经验,从学什么、怎么学、做什么、怎么做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讲授。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此次专题辅导为契机,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切实提高做好农村牧区基层党建工作的政策水平和责任意识。各级党组织要把《条例》作为苏木乡镇干部、嘎查村党员干部培训的必学课程,组织开展培训轮训。各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嘎查村党组织书记要通过讲党课等形式,把学习《条例》的收获和体会传达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使其全面掌握《条例》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真正贯彻落实好《条例》。

认真聆听报告后,大家认为,整场报告既有政治高度和理论深度,又通俗易懂接地气。大家表示,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全区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