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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信达广场 赶快返还租金!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首席记者  张弓长)  连日来,不断有业主给《北方新报》打来电话称,呼和浩特信达广场已经好几个月没给业主们返还租金了,他们损失惨重。

业主们所说的信达广场位于呼和浩特东站北侧,紧邻正在建设中的呼和浩特长途汽车总站,由内蒙古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几年前,尹先生花120多万元在信达广场购买了4套商铺,之后开始享受返租利润。可是到了2018年10月之后,尹先生的手机中就再也没收到租金到账的短信。和尹先生一样,购买信达广场商铺后又加入返租模式的业主多达一两千名。因迟迟收不到返租租金,这些业主走上了一条艰辛的维权之路。

据介绍,2013年开始,在开发商诱人的宣传鼓动下,众多投资者陆续购买了信达广场的商铺。购房时,业主们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又在开发商的引导下与内蒙古华欧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公司签订了一份《信达广场委托租赁经营管理合同》。

据业主们讲,当时开发商宣称要把信达广场建设成一个名为“信达国际商贸城”的大型商场。记者在网上找到了一份开发商在多年前发布的信达国际商贸城宣传资料,资料上写着:“2015年,呼和浩特即将迎来高铁时代。信达国际商贸城占据了东站有利的地理位置……4月6日信达国际商贸城二层、五层最后50余商铺限量发售,目前项目商铺正在认筹中,认筹即享10000抵16000元的优惠,分期付款可享受9.8折优惠,一次性付款可享受9.5折优惠,包租8年(第1~5年返总房款9%/年;第6~7年返总房款12%/年;第8年返总房款15%),最高15%年收益,若对租金回报不满意,开发商将以120%回报率回购产权。”

业主张女士说,当年她和众多业主就是这样被忽悠着购买了商铺,又加入了开发商设计的返租模式。张女士与开发商和委托经营方签订的《信达广场委托租赁经营管理合同》中约定,委托经营方每年支付张女士租金15433元,付租金日期为每年度的11月1日~12月15日。在违约责任一栏写道:“如信达国际商贸城因政策调整无经济能力返租、回购甲方商铺,由出卖方内蒙古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该公司拥有信达广场(信达国际商贸城)未销售的商铺抵顶或销售后偿还甲方商铺的回购房款。” 

业主们说,几年来信达国际商贸城一直未能开业。最初,业主们一直能够按时拿到租金,所以也没人在意这个国际商贸城是否开业、是否盈利的问题。可是,等到委托经营方停止发放返租租金之后,业主们这才慌了神,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自己有可能遭遇了返租陷阱。

4月16日,记者来到信达广场看到,整座楼仍处于闲置状态,以前一直在这里办公的内蒙古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不见踪影,委托经营方内蒙古华欧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公司的办公室也紧锁着大门。尹先生手持的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注明,内蒙古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一位姓樊的先生,并留有联系方式。当记者拨通樊先生电话时,樊先生说他早在去年就离开了内蒙古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的事情已经和他没有任何关系。樊先生说,在信达广场购买商铺又加入返租模式的业主近两千名。

采访中,记者通过天眼查系统进行查询后发现,内蒙古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实已经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如今的法定代表人董三板持股90%,另一股东任永明持股10%。 4月18日,记者在无法与董三板取得联系的情况下,根据业主提供的号码,拨通了任永明的电话,但任永明表示该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妥善解决此事,暂时不接受记者的采访。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