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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呼和浩特“天骄花园杀人案”宣判 李鹏飞表示不上诉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张巧珍)4月16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天骄花园杀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李鹏飞被诉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一审以李鹏飞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宣判后,被告人李鹏飞当庭表示不上诉。

庭审现场视频↓↓↓

2018年12月16日,被告人李鹏飞因经济纠纷与金川开发区水厂合伙人刘继广发生口角,争执中将刘继广杀害。后从刘继广身上拿走钥匙,前往新城区呼铁佳园刘继广家,将其妻杀害,并盗走手机一部。次日,被告人李鹏飞驾车前往玉泉区天骄花园小区潘高图住处,在电梯内持刀将潘高图妻女杀害,并从被害人身上搜走钥匙,进入潘高图家将还在睡觉的潘高图杀害,随后驾车逃离现场。

2018年12月17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李鹏飞在一家洗浴中心被警方抓获。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鹏飞目无国法、故意持刀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5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李鹏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夺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李鹏飞在实施杀人犯罪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上,对被告人李鹏飞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犯罪行为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1万元。宣判后,被告人李鹏飞当庭表示不上诉。

摄影/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张巧珍

[责任编辑:杨旭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