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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从三个方面推进基础清单标准化建设工作

●调整完善“八张清单” ●持续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适时修订地方标准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我区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在不断向前推进,重点开展了行政审批基础清单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下一步,我区将重点从三个方面推进基础清单标准化建设工作。

据介绍,下一步,我区将调整完善“八张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编制规范》,并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我区各级权责清单,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现“一套清单管权力”;持续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聚焦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工程建设、民生事务等社会关注度高、办件量大的事项,按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最大程度利企便民;适时修订地方标准。着眼企业、群众的需求,对已经出台的地方标准适时开展复审评估,及时进行修订完善,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取得了明显成效。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府先后公布了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八张清单”,在此基础上,又制定出台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编制规范》等四个地方标准,巩固了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主要开展了三个方面工作:即调整并重新公布三级权责清单。在三级政府2015年公布权责清单的基础上,按照新的编制标准,结合实际,对各地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并重新公布,实现了行政权力“三级五同”,即同一行政权力事项在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实现同一编码规则、同一名称、同一依据、同一类型、同一流程;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标准化体系建设。通过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等基本要素,建成覆盖行政审批全流程的标准化体系,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办事;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试点工作。选取自治区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作为试点部门,按照《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和《行政审批事项审查细则编写规范》的要求,对行政许可、确认、给付、奖励等四类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标准化。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