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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取得新进展 清收与处置不良贷款513.4亿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首席记者 王树天)2月26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内蒙古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取得新进展,金融风险得到有效防范。目前,内蒙古已建立和完善“四梁八柱”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农村牧区高利贷等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2018年全区金融机构累计清收与处置不良贷款513.4亿元,同比多化解59.7亿元不良贷款,农村牧区高利贷存量有较大幅度下降。

据介绍,内蒙古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明确责任、紧盯目标、规范管理、强化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为此,内蒙古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逐级制定了化解政府债务方案,不断完善政府债务考核指标体系、问题倒查机制和终身问责制度。停建、缓建、瘦身了一批政府过度举债项目,依法规范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新增政府债务一律采取发行政府债券方式,2018年全年发行新增政府债券516.3亿元。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按照不低于10%的幅度,压缩本级一般性支出、本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等支出36.4亿元。2018年完成年度化债任务的137.2%,超额完成任务。

此外,内蒙古全面梳理存续期企业债券,2018年需兑付的43只企业债券已全部兑付,未出现违约事件。全力解决重点债券兑付,完成“11蒙奈伦债”、“13万正债”和“11霍煤债”等重点债券风险化解和处置,得到了市场广泛认可。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了企业债券监管系统,加强风险预警,提高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