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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虚构的弟弟,一份坑人的合同

几个月前,包头市青山区的张先生计划购入一套二手房,并向二手房中介缴纳了中介费以及首付款近30万元。然而等了许久房子却迟迟过不了户,一追问房东竟发现原来彼“房东”并非此“房东”,对于自己决定买这套房并且交了首付款的事,房东竟然还不知道。更让他担心的是,自己缴纳的近25万元的首付款也不知了去向。

买方

 和中介及房主弟弟签约

2018年10月初,市民张先生来到青山区繁荣道上一处二手房中介公司,准备入手一套二手房。在中介工作人员的推荐下,经过了一番筛选和看房,张先生很快进入了砍价和交费阶段。

在最终敲定之前,张先生提出要见见房东,再讲讲价钱。房产证上显示的房东为张飞(化名),但当时张先生被告知房东有事来不了,房东授权他的弟弟张磊(化名)代为出面。

跟张磊见面之后,张先生先行预付了2万元的购房款,同时和中介以及张磊三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其中售房人一栏由张磊代签了房东的名字。“看房时这处房屋正在装修,说要等一段时间才能装修完,我们交了一点定金,商量着等装修好了再买。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负责装修的人还多次咨询我们装修意见。当时我的家人认为这套房就是我们的了,所以对装修的事也很上心,没少到处跑。”张先生告诉记者。

到了2018年11月初装修完毕,按照程序张先生开始配合中介的工作人员办理房屋贷款的相关事宜。11月8日,张先生跟随中介到银行办理了贷款手续,同时缴纳了中介费和245000元的购房定金。当时按照中介方工作人员的引导,张先生将房款打入了中介工作人员的银行账户。

第一次进行二手房买卖的张先生并没有意识到,缺乏经验的他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在事后细看当时与张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时他才发现,上面关于付款的约定中,明确说明了买房人应将购房定金交给甲方,也就是售房人。而他并没有按照合同做,却把定金交给了中介的工作人员。

房东

 对签合同一事并不知情

办理完贷款手续后,就只等银行审批拨款和接下来的过户了。在随后的一个多月中,张先生虽然也几番催促,但中介工作人员均回复再等等。

想到自己支付的近30万元的房款,慌忙中张先生辗转与真正的房东张飞通了电话,才得知当初和自己签订合同的人并不是房东的弟弟。事实上房东本人也并没有弟弟。

售房人张飞明确表示,并没有委托中介代为交易和代替他签署购房合同,更没有弟弟。对于张先生要购买他房子的事情,房主表示自始至终他都不知情。自然,对售房合同上的房东签名他也不认可。

此时张先生回想,在签署合同时,他确实没有查证当事人的身份是否确为房东的弟弟,更没有核对对方是否有房东委托其代为签署合同的授权,“因为觉得和个人买房不放心,认为中介公司值得信任,所以从没有怀疑过来人的身份。现在看来实在是糊涂。”

谎言已破,再次与中介沟通时张先生被告知,当天来讲价的那名房东的“弟弟”,在张先生购房合同上售房人一栏中假冒房东签下了房东的名字并按了指纹,同时也以这个身份签署了房款定金的收条。同时中介工作人员告知张先生,收了首付款的业务员闫某并没有向公司上交房款,且事后已经离职。而当张先生联系闫某时,对方则称欠款已经上交。

如今事发已有半个多月,张先生的房子没有着落,近30万元也不知去向。

中介

 将垫资配合买方先过户

日前,记者联系了该中介公司21世纪不动产繁荣店的负责人秦某以及当时经办此事的业务员闫某。面对眼前的局面,双方都称自己是受害者,闫某称这笔钱已经上交给了公司,对于眼前的局面他将诉诸法律。秦某则称公司没有收到这笔房款。双方僵持不下。

事情发生近一个月了,房款问题仍解决不了。

在此期间,记者曾随同张先生来到包头市房产市场检查服务中心反映,工作人员协助张先生与中介方面沟通,希望能尽快解决问题。“无论是业务人员的个人行为还是公司方面的问题,公司都有责任协助解决。但由于目前张先生所缴纳的钱款去向不明,为了尽快追回欠款,希望张先生尽快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就在1月10日,张先生电话告知记者,事情有了进展,中介方面愿意先为他办理过户,再由张先生配合报案解决此事。“在这过程中我们几次表示会协助张先生报案,但是对方有所顾虑。目前公司方面已将情况向公安部门进行了反映和备案。为了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公司可以先行垫资为张先生办理过户,解决张先生的顾虑,后续再由他协助通过法律手段查清事件真相,追回房款。”秦某同时表示,对于业务员欺骗客户的行为已在公司内部进行了警示教育,“公司设立有统一的签约部门,就是为了防范类似风险,签约现场还有转账等交易流程的操作规范和警示。购房人选择在中介交易相信的是公司,不要被业务员个人的行为误导。”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