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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1月底内蒙古累计清收与处置不良贷款317.49亿元

新闻发布会现场

12月25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打好“三大攻坚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11月底,全区金融机构累计清收与处置不良贷款317.49亿元,同比多化解77.4亿元不良贷款。

发布会透露,去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多次对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和具体措施。按照“谁举借、谁偿还”的要求,在自治区本级和各盟市在摸清债务总量的基础上,逐级制定了化解政府债务方案。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产等多种措施,分类处置各类政府债务,截止11月底内蒙古累计完成年度化债任务的117.4%。

为统筹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内蒙古还建立和完善“四梁八柱”风险防控长效机制。通过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农村牧区高利贷等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截止11月底,全区金融机构累计清收与处置不良贷款317.49亿元,同比多化解77.4亿元不良贷款,进一步缓解了累加债务、推高风险的隐患。

此外,内蒙古还围绕“化什么、怎么化”的问题,从操作实施层面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同时,建立了化债激励机制,对积极化债、提前完成任务的盟市、旗县,自治区财政予以奖励,目前已下达化债奖励资金76.5亿元。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张韶春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内蒙古今年从强化风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强化债权人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防范化解信用风险、强化综合治理农村牧区高利贷四个方面入手,凭借“四梁八柱”的系统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机制和措施,全力维护了全区金融形势总体稳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初战告捷。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