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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期内吸毒 黄某某被撤销缓刑判3年

社区服刑人员黄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缓刑,今年2月,黄某某涉嫌吸食毒品,被撤销了缓刑。

据了解,社区服刑人员黄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矫正期限为2016年1月19日至2020年1月18日止。2018年2月5日,黄某某因涉嫌吸食毒品被昆区公安分局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昆区检察院在调查了解情况后,依法启动监督程序,建议司法局依法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建议。昆区司法局邀请昆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公诉部门的负责人召开了联席会议。近日,昆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对黄某某宣告缓刑四年的执行部分,对黄某某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目前,黄某某已被移交看守所。

(原标题:矫正期内吸毒品 撤销缓刑判三年)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