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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积极建设社会纠纷缓冲机制

人们常说,人生短暂,善待生命。近期,国内发生几起因生活琐事行凶的极端案件,引发网民高度关注。如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是创新社会治理绕不过去的重要任务。

近日,一则警情通报引起广泛关注。通报显示,犯罪慊疑人王某某因邻居陈某家养的狗常吠影响其睡觉,多次交涉未果,心存怨恨。持刀进入陈某家中报复,导致3死1伤。不文明的养狗行为引发一场邻里血案,悲剧令人震惊。多数网民不认同王某某犯罪式激进处理方式、同时对狗主人一家给予道义上谴责,认为狗主人不顾及邻里感受,也没有认识到邻里反映问题的严重性,最终“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琐碎”纠纷,由于没有遵循法律的解决途径,导致情绪失控造成人员伤亡,几条生命和数个家庭被毁,教训十分深刻。现实中,这些“小问题”经常得不到有效解决,给社会和谐埋下了诸多隐患。

笔者认为纠纷处置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许多地方没有建立健全纠纷协调机制,投诉无门或投诉无效最容易导致有些当事人走极端。二是无原则地“和稀泥”调解,强调“和为贵”无可厚非,前提是要厘清各方责任“和稀泥”有时会助长“坏人”破坏规矩的气焰。三是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个别当事人往往极不理性,言语激烈交锋后行为不断升级,进而助长社会戾气的增量。

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身职责,能调和的调和,不能调和的果断制止、惩成违法行为,进而让人们敬畏规则。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期,利益诉求更加多样,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各类矛盾风险交织叠加。特别是在互联网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一些极端事例经媒体介入后引发热议,偏激言论倾向较多,群众意见反映强烈,给社会带来较大的消极影响。

加快社会治理创新、倡导健康和谐的价值观越发成为各阶层的集体共识。在越来越注重生活质量的今天,法律要跟上社会的步伐,要从根本上减少邻里纠纷的发生,也不会给违法者提供“实在受不了了”的借口,管控好社会风险、解决好社会矛盾纠纷,关系到群众安居乐业和国家长治久安。当下,我们倡导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既需要有关部门强化基层视角,带头听取民意诉求,学会“用不同的钥匙开不同的铺”,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只有人与人和睦相处,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安定有序。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