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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 临河6个老板被拘留

正北方网讯 (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白忠义)10月24日,因涉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临河区6家烟花爆竹销售店负责人乔某、张某等6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当日,临河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发现辖区内浏阳花炮批零、逗逗烟花爆竹直销处等6家烟花爆竹零售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已过期,但仍储存并销售烟花爆竹。随后,民警将6家烟花爆竹销售店负责人带回单位进行调查,并将6家烟花爆竹销售店内储存的84件烟花爆竹进行依法扣押。

经调查,6家烟花爆竹销售店负责人对自己店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过期后仍存储并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烟花爆竹是一种危险物品,不是普通商品,要想经营烟花爆竹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且烟花爆竹储存点必须通过安全审核合格后,方可定点、定摊或定柜销售,任何私售烟花爆竹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责任编辑:杨旭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