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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及内蒙古拨付2047.8万元用于呼和浩特农村牧区危房改造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剧根宏) 10月1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和呼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分配下达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批)任务及补助资金的函》,结合《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第一批)的通知》第一批资金拨付情况,以及旗县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存量户数、贫困旗县贫困户存量户数和其他因素,自治区下达呼和浩特市2018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47.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10.6万元,自治区资金637.2万元,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已及时将资金下达到了相关旗县区。

据了解,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是按照分类补助标准和建筑面积标准,全部用于旗县区四类重点对象1500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弱的特困户,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创新改造方式和补助政策,通过控制面积、因地制宜推广适宜改造方式和技术、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等方式,努力做到政策托底,切实保障特困农户的基本住房安全。呼和浩特市下达任务资金优先满足2018年脱贫的旗县;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争取在2018年基本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任务;优先解决好边境地区农牧民的住房安全问题,于2018年完成抵边行政村的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