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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545.01万元

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已拨付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545.01万元,进一步减轻我市创业就业负担,为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着良好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根据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呼和浩特市积极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贷款对象范围。二是降低贷款申请条件,允许有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及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的人员申请贷款。三是放宽担保和贴息要求,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