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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开9类证明”要看简政放权实效

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了解到,全区公安机关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安部出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五个一律”工作规定》,认真落实首接责任制,限时办结、信息共享、责任倒查追究及不予出具证明的告知方式等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9月25日《北方新报》)

公安派出所今后只出具9类事项证明,不仅有助于为基层民警“减负”,而且进一步厘清权责范畴,倒逼“奇葩证明”寿终正寝,也是防止权力滥用、方便群众办事的必然要求。

一段时间以来,五花八门的“证明”过多过滥,每每为人诟病。公安派出所只出具9类事项证明,在依法规范审批事项和证明事项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当下不仅要打破“到派出所随便开一个”的思维定式,而且还应对简政放权、权力清单落实与清理乱收费齐抓共管,严格约束和控制各个部门的行为。否则,如果固有的模式不变、办事程序不改,仅仅止于“派出所不开”,那么群众还是无法从“证途”之困中脱身的。所以说,有了《规定》还得辅以严苛的监督问责机制,这样才会让其他部门有所忌惮、有所触动,将没必要存在的“奇葩证明”逐个逐项进行“自我清理”。

往深里看,“互联网+”时代,数据互享、信息互通并不难做到,难的是要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放对位置,心甘情愿地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送给群众。这就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形成“共同体”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使信息多流转、数据多跑腿,从而让轻点鼠标就能完成“证明”真正成为现实。

一言以蔽之,“公安派出所只出具9类事项证明”让人喜出望外,这项改革能否真正落地,要看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的实效与成色。

[责任编辑:杨旭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