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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溺死泳池,谁的责任?

日前,有媒体发布题为《8岁男孩小区泳池溺亡》文称,8岁男孩和父亲一起到小区泳池游泳,其间父亲到别处接电话,男孩游到深水区不幸溺水,现场的救生员没有发现,最后男孩因抢救不及时而身亡。该小区物业公司称,从2017年开始,泳池对外承包给一家游泳培训机构。目前,物业公司正在与泳池承包方及死者家属协商解决此事。该泳池承包方负责人引先生说,营业执照等都按照正规程序办理,持证经营,设施标准配备,也按规定聘用了足够救生员。对于小男孩遭遇的不幸,他们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事情发生后,我们除了惋惜同情一个幼小生命的逝去,也在思考,责任应该如何划分。我认为最重要的责任是有关部门检查不严格;其次是家长忽略了孩子的安全问题;再次是泳池经营者应该对此事负责。为了确保游泳场馆安全,有关部门会根据场馆大小,强制规定配备救生员的数量。而目前的情况是,真正有资格的救生员少之又少,而且由于人员不多,薪酬也很高。招聘的所谓救生员,其实是为了凑齐救生员人数,以便应付监管部门检查。另一方面,即使能有证书的救生员,游泳场馆也不会全部吸纳。他们考虑最多的是减少开支。聘用有资格证书的救生员,与聘用没有资格证书的救生员,在开支上的悬殊是很大的。

为了避免这类悲剧再次发生,需要做到以下四点:首先,加强对专业救生员的资格考核。第二,有关部门需完善规定,加大检查力度,对没有配备相应比例或合格救生员的游泳场馆,应坚决予以关停。第三,泳池经营者应当守规。第四,家长应当负起保护孩子安全的责任。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