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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涉黑涉恶行为人人有责

7月6日,记者从内蒙古公安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1~6月,全区已打掉涉黑犯罪组织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0人,打掉涉恶团伙377个,抓获团伙成员2272人,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02起。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已收到涉黑涉恶线索4459条,其中群众举报占到83%。(7月7日《北方新报》)

治理涉黑涉恶没有任何退路,在严厉打击这个问题上,公安部门是责无旁贷的。但靠其“单打”成不了气候,更需要每个群众联合起来“群打”。俗话说:众志成城,惩治犯罪不仅需要职能部门“强硬的双手”,更需要群众“雪亮的眼睛”。只要每个群众深度参与、积极配合,协助公安部门撒下“天罗地网”,就不愁破不了案,抓不到不法分子。从这个意义上讲,扫黑除恶是一个政府行动,还应该是一个公民行动。

要将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深入地推进,不仅要靠公安部门保驾护航,更需我们每个人都筑起一道“思想的长城”。面对不法行为,有没有袖手旁观、看热闹的?有没有胆小怕事、知情不报的?有没有“与我无关”、不闻不问的?如有,那就是还没有认识到扫黑除恶的真正意义,应该及时予以纠正。从报道上看,全区涉黑涉恶线索中群众举报占到83%,这是值得肯定的。我们没有理由只当一个“坐在路边鼓掌”的旁观者,而应与公安部门一条心、一个目标、一起干,全民参与、全力支持,利用网络、电话、微信、短信等多种途径,协助职能部门打出实效、治出声威。

一言以蔽之,扫黑除恶人人有责,没有旁观者,也没有局外人。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