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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杀大量野生鸟 黄某某被判刑

记者6日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呼伦贝尔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近日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宣判。被告黄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依法赔偿国家经济损失18.66万元。

据了解,2017年9月至12月期间,黄某某利用拍笼猎捕野生鸟类629只。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其住处查获野生麻雀、白腰朱顶雀、黄雀死体622只,活体7只。据黄某某交代,捕杀如此大量的鸟仅仅为了“吃点肉”和“走亲访友的时候带点礼物”。而他所捕杀的麻雀、白腰朱顶雀、黄雀在2000年就已被列入了《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