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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2018年上半年屠宰场和养殖场“瘦肉精”专项排查监测合格率为100%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饲料草种监督检验站《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2018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的通知》(内草监发【2018】19号)文件精神,兴安盟饲料草种监督检验站于5月份在全盟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屠宰场和养殖场“瘦肉精”专项排查监测工作。

2018年上半年,我盟屠宰场和养殖场 “瘦肉精”排查监测抽检工作,在6个旗县市的14个乡镇苏木开展抽检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随机抽检了7家屠宰场、24家养殖场(户),共抽样93批次尿液。

在7家屠宰场共抽取21批次尿液样品,其中抽取肉羊尿液样品15批次、生猪尿液样品6批次。抽检殖场(户)24家,共抽检了72批次的活畜尿液,其中抽检肉牛养殖场(户)4家、抽检肉牛尿液12批次、抽检肉羊养殖场(户)20家、抽检肉羊尿液60批次。

所抽取的93批次尿液现场分别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快速检测卡检测,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监测合格率为100%,在此次屠宰场和养殖场(户)“瘦肉精”专项排查监测中,我盟没有发现使用“瘦肉精”的养殖企业。

[责任编辑:韩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