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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在小区无故被砸 该由谁担责?

 4月20日,市民任女士向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反映,3天前,自己的汽车停放在小区住宅楼房旁,被楼房掉落的屋檐砸坏了汽车左后门。为此,她找到了小区物业、楼房产权单位,但至今没有得到有效回复,只好向记者求助。

当日,记者来到任女士所居住的小区,看到虽然屋檐掉落的地方已经被清理干净,但地表留有石头掉落后被砸的痕迹。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到了日信海清物业党委小区项目部副经理程彩娟。她说:“目前,我们针对任女士遇到的事故召开了工作会议。首先,小区内划有停车位,我们也常提醒业主一定要将车停在停车位上,否则遇到剐蹭物业不予负责,任女士的情况也属当中一项。其次,我们的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表示我们的工作只负责小区内的日常卫生、垃圾、治安、绿化、养护设施这五大类,除此以外的工作,我们只负责提醒及警示。但既然出了此事件,我们也积极地安抚了业主,并在事发后印刷了通知单,只要保安看到乱停乱放的车辆,就会给其贴通知。同时我们也在楼房处贴出了警示,让业主注意不要在其范围内走动或停靠车辆。”

对于物业的说法,任女士并不认同。她说,车辆被砸已成定局,她要的不是赔偿,只想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但小区仅仅贴出告示并不能解决问题。为此,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会马上在事发地点附近设立警戒线,避免其他业主进入事故范围,以免再次发生事故。

那么,车辆无故被砸,这笔维修款到底应该由谁来埋单?呼和浩特市泽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炳文表示:“遇到这样情况,本应该是由物业来承担经济赔偿。因为他们在事故发生前没有向业主进行警示提醒,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停车属于不知情况。但每一个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都有一个范畴,如果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了具体工作,其工作以外的事故也确实给其找到了托辞。但我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条文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此,物业或应负一部分责任的。但如果业主追责无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责任编辑:郭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