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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醉驾摩托车 自酿车祸负全责

一名53岁的男子醉酒后无证驾驶未经年检的二轮摩托车上路,碰撞路边停放的小型汽车后摔倒。近日,该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石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醉驾男子高某某无业,家住石拐区喜桂图新区。2017年9月23日,高某某醉酒后骑着摩托车沿喜桂图新区行驶时,与一辆小型汽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检测,高某某血中乙醇浓度200.9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经事故责任认定,高某某对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

庭审中,高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都没有异议。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贾桂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