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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法院5年审结各类案件2374656件

1月27日上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报告显示,过去5年,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65195件,审结2374656件,同比分别上升94.57%和92.25%。

全区法院全力服务保障发展大局,5年诉前化解涉“两重”案件13453件,依法审理6665件。参与处理“僵尸企业”案件1137件,审理破产案件374件;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568781件,同比上升82.86%;依法化解行政纠纷,共审结行政案件29732件,同比上升31.31%;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一审审结刑事案件113592件,判处罪犯151307人,同比分别上升36.44%和21.08%,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全区法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制定改革方案、出台配套文件并积极实施,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等落实到位,见到实效。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问题,共依法判决拒执罪219件259人,司法拘留56218人,罚款2483人,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03966人次。相继开展一系列执行专项行动,执结案件494835件,同比上升163.16%。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大接访”和“千名法官下基层”活动, 共组织法官68376人次深入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6887件,深入农村牧区、厂矿社区巡回审判案件111227件。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共评查案件1410282件;紧紧围绕服务审判执行需求,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区123家法院和358个派出法庭全部接入法院专网。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不断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5年来,全区法院共有303个集体和964名个人受到最高法院等国家机关和自治区的表彰奖励,有8名个人入选全区十大法治人物。(稿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

[责任编辑:额尔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