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林业执法不能成了没牙的老虎

据《北方新报》报道,近日,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林业局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该案是全区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首例由市级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该案案由并不复杂:辖区大片林地被非法砍伐,赛罕区林业局却怠于履行林业监管职责。此类疏于职守的事情,对于公众来说不算罕见,屡遭社会诟病。环境以及资源领域较易受到非法侵害,依照法定职责,其所对应的行政执法部门应该及时作为予以惩治,制止侵害行为。但不少时候,由于执法动力不足,存在人为干扰,或是其他一些原因,某些执法部门未能正确履职,导致执法有效性大大降低,造成不小的负面影响。

2015年7月,最高检发布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明确要求检察机关重点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面履职。也就是说,对于分内之事,不管或者管理不到位,极有可能被问责。这种监督方式威力不小。赛罕区林业局若想挽回丢失的颜面,必须真抓实干,不能让林业执法成了没牙的老虎。

[责任编辑:孙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