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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致死”嫌犯身份被“漂白” 潜逃七年后终被抓

近日,昆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齐某伟。

2010年10月22日19时左右,犯罪嫌疑人齐某伟、张某喜(已判死刑)在包头市昆都仑区东友谊22街坊15栋楼下盗窃刘某喜的电动车,刘某喜发现电动车被盗后立即追赶齐张二人,刘某喜妻子梁某霞随后跟出。追上后,梁某霞拽着齐某伟所骑盗窃的电动车,齐某伟为了逃脱,当场使用暴力殴打梁某霞。后张某喜为帮助齐某伟摆脱梁某霞,使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梁某霞捅伤,齐某伟趁机逃跑。后张某喜为了摆脱刘某喜,用刀数次捅刺刘某喜胸部,致刘某喜死亡。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齐某伟逃离包头,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网上追逃。齐某伟回到老家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后,一直以“葛某辉”身份逃避法律制裁7年之久。

据了解,案件发生后,警方立即展开侦查,于2010年10月将同案犯张某喜抓获,而齐某伟却逃离包头。为了及时将齐某伟抓获归案,昆区公安分局将其列为网上逃犯上网追逃,同时多次到齐某伟户籍所在地搜取线索,查找齐某伟行踪,但发现齐某伟案发后只回家一次。

2017年昆区公安分局通过大数据人像比对分析,发现齐某伟与葛某辉的身份证件头像一致,通过查询葛某辉行踪轨迹,昆区公安分局锁定齐某某现位于深圳市,针对这一来之不易的线索,昆区公安分局派出民警赶到了深圳市。当天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查询到,暂住证中登记的葛某辉于2012年来到当地打工,目前暂住在市区某小区内。当天,民警在葛某辉的暂住地附近成功将其抓获。面对民警,葛某辉承认了自己就是齐某伟,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在民警审讯过程中,齐某伟除了后悔,更多的是感觉到了解脱。据齐某伟供述,在作案后的第二天,其便离开包头回到老家,之后因害怕被抓,便从老家办理了一张葛某辉的身份证件。齐某伟在潜逃的这七年中,跑过多个省区市,基本没过上安稳的日子,经常更换打工的单位, 七年来齐某伟没有回过家,也很少能见到自己的妻子和三个孩子。

[责任编辑:孙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