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交警帮违法驾驶人卖西红柿

7月31日下午,公路巡逻二中队民警在临河交管大队微信工作群里发布了一条消息:谁买西红柿?“太奇怪了,西红柿都卖到工作群了?”很多民警觉得纳闷儿。

见群里的人不回话,公路巡逻二中队的民警反复问大家:有人买西红柿吗?始终没人回话,喊话的民警在群里说,西红柿是城关远景村农民刘某自家产的,一大早刘某去四季青菜市场卖西红柿,一箱都没卖出去。他绕道回家途中,在永济渠景观大道遇到了巡逻的民警。刘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应该持D本,而他所持的是C1本。刘某跟随民警回到临河交管大队等候处理。看着车上没卖出去的30箱西红柿,刘某揪着头发,一脸愁苦。巡逻民警问清原由后,在工作群里发消息帮他卖西红柿。了解了情况后,民警纷纷购买,30箱西红柿很快卖完了。刘某感动地说:“交警太好了!不管怎么罚我我也认了,都是我自己的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民警依法处罚刘某1000元、记12分。

[责任编辑: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