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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最大冰毒案二审开庭 涉案毒品4万多克

“6.26国际禁毒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谢某某、陈某某、杨某某、颜某贩卖毒品二审上诉一案。该案涉案毒品44公斤,系自治区近年来审理的数量最大的一起毒品犯罪案件。

(二审庭审现场)

2014年5月至7月间陈某某、颜某以每克29元、33元不等的价格,在广州市分三次从谢某某处购买冰毒44公斤,向谢某某支付毒资125万余元,通过长途客车运至湖南省益阳市南县陈某某老家。陈某某、颜某又将冰毒运至山西省长治市、内蒙古包头市,分六次以每克130元的价格向被告人杨某某贩卖冰毒5公斤,杨某某将购得的冰毒在包头市进行贩卖。2014年7月21日,陈某某、颜某在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县向杨某某贩卖冰毒时被当场抓获,现场查获冰毒3公斤。

为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谢某某、陈某某、杨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颜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侯某某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6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M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