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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纪委建立“两清单两台账”强化传导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两个责任”传导机制实施方案精神,兴安盟纪委制定了《关于建立“两清单两台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传导机制的实施方案》,创新性地建立“两清单两台账”强化责任传导机制,通过强化日常监督切实督促“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两清单”:即“两个责任”核心内容清单和督导反馈清单,是兴安盟纪委下发给旗县部门的任务清单。核心内容清单以党委(党组)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等10项主体责任和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强化监督问责、履行监督责任、纪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等9项监督责任为重点。督导反馈清单是盟纪委督导结束后给旗县部门反馈的问题清单。兴安盟纪委将督导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被督导单位,督促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视。

“两台账”:即日常履责台账和问题整改台账,是旗县部门反馈给盟纪委的工作台账。日常履责台账可以清晰地反映出各地各部门“两个责任”优秀经验做法和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和改进措施。兴安盟纪委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每个季度报送一次“两个责任”核心内容履责台账,这既便于盟纪委加强对各单位的日常监控,及时掌握其日常履责情况,又利于总结形成优秀经验和做法,查缺补漏,使督导工作更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问题整改台账则要求旗县部门对照盟纪委指出的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建立成台账,及时反馈回盟纪委。

“两清单两台账”双向传导机制的建立,突出问题导向,通过平时自查和督导发现两种方式,进一步改进工作、推动问题整改、强化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同时,清单和台账式的管理模式使旗县部门日常履责情况“一目了然”,切实做到工作全程留痕,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日常监控和督促指导提供了更加精准的依据。

据了解,兴安盟纪委将于近日对6个旗县市和部门盟直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督导。(稿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

[责任编辑: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