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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1-3月住房公积金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乌兰察布市1-3月住房公积金工作完成情况公开如下:

 一、业务运行情况

截至3月底,乌兰察布市住房公积金当年归集8474.55万元,当年提取19246.41万元,当年为639户家庭发放贷款11597万元。

至3月底,乌兰察布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9.48亿元,累计提取24.32亿元,累计为43856户家庭发放贷款63.47亿元。

二、2017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1、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

2017年归集计划着重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职工工资自然增长,缴存基数增大;

(二)企业最高缴存比例下调,归集资金减少。

综合以上因素,2017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计划归集14亿元,与2016年基本持平。

2、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

2017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开展提取个人帐户公积金余额用于归还当年贷款、装修提取、装修贷款等业务,保持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高的良好势头。

计划安排提取金额9.5亿元,拟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额为13亿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

按照住建部和自治区监管处对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市住建委积极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目前已经开通的服务有12329热线、门户网站、自助查询终端、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5个渠道。

[责任编辑: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