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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林业局积极开展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

当前,乌兰察布市气温回升,林区、牧区可燃物载量增多增厚,烧荒、烧茬等农事用火、上坟烧纸等祭祀用火交织在一起,火险等级进一步提高,全市已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做好全市春季特别是清明节、五一节等关键时段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全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林业局9个督查组和由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的11个包旗县市区督查组于近日分赴各地开展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

此次督查从3月30日开始,持续到5月30日,期间各督察组经常性组织开展督查工作,使督查工作实现常态化,同时在“清明节”、“五一节”等重点时段,各督察组人员驻守在所督查旗县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内容主要有:一是各地贯彻落实全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情况;对春季特别是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工作是否进行针对性安排部署。二是是否层层划定包片责任区和落实包片责任人,层层签订防火责任状;县级包片领导、县直包片单位负责人是否经常深入包片责任区检查指导防火工作;特别是乡镇(苏木)、村(嘎查)和森林经营单位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三是采取何种方式、方法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活动,效果如何;特别是乡镇(苏木)、村(嘎查)和森林经营单位的防火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做到进村入户,是否存在盲区和死角。四是野外火源管理上采取哪些有效措施,是否开展火险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区域是否开设防火隔离带,并进行计划烧除;对痴、呆、傻等特殊群体以及重点区域内的坟头是否进行登记造册并落实包保责任人。对坟头火源等采取了哪些预防措施,重点区域是否设卡,重点时段能否组织县直单位、乡镇、村干部职工群众做到站山头、把路口、守坟头,实现网格化覆盖管理野外火源。五是旗县市区是否建立专业扑火队伍,人员编制如何落实,机具装备配备情况;乡镇半专业扑火队和行政村群众义务扑火队组织情况、装备配备情况;各类扑火队伍人员上岗到位情况,节假日期间是否备勤和靠前布防兵力。六是各级制定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针对清明节是否制定专项应急预案;七是防火物资储备和设施、装备检修情况;各级防火物资储备是否充足,防火设施设备及装备是否检修,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八是是否按要求建立防火禁牧投入长效机制,是否按照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乌政办电传发[2013]70号)精神,将防火经费和应急储备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资金投入情况;禁牧经费是否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九是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有无值班记录。12119报警电话是否通畅,政令信息是否畅通;瞭望塔、检查站是否有专人值守。

[责任编辑: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