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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牧民的诚信是怎样“炼”成的

新华网呼和浩特2月5日电(李继学、张瑶瑶、史生荣)对于急需贷款的农牧民而言,怎样才能获得这样一张诚信“通行证”呢?内蒙古自治区的做法是以财政扶贫资金为杠杆,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为贫困户增信,去年全区48.76万户农牧民因此受益,获得小额信用贷款。

“农牧民脱贫最大的难题是缺生产资金,然而由于缺少抵押物和担保,很难从银行贷到钱。”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韩建刚说。

为此,内蒙古自治区于2013年11月启动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为57个贫困旗县投入扶贫资金4.75亿元,作为风险补偿金,农业银行按1∶10的比例投放贷款。

“风险补偿金有两个作用:放贷前,为农牧民做担保;由于天灾人祸还不了贷款,替农牧民还本还息。这让银行吃了‘定心丸’。”韩建刚说。

但是,担保的风险如何防范呢?四子王旗巴音嘎查党支部书记布和朝鲁说,关键是实行了联户联保,3至5户大户带贫困户,还有亲戚联保、两委班子成员联保,一户还不了,另外一户还。该嘎查每年扶贫贷款有870万元,没有出现违约。

在全区,“3+2”“2+1”免抵押、免担保互助联保模式普遍推行,即3户信用户带2户贫困户、2户信用户带1户贫困户,互相担保,互相监督,共担风险,共同致富。

政府以风险补偿、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引入商业性保险公司等方式,为贫困户增信授信,确保有发展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能得到3万—5万元的小额信用贷款。同时,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扶贫资金,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贴息5%。

各旗县开展了信用村、信用户评定与创建,增强了农牧民的诚信意识、市场意识。建立和完善了县乡村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嘎查村、苏木乡镇、扶贫办、旗县支行四方把关,提高了贷款管理质量,有效防控了风险。设立预警机制,贷款不良率连续3个月超过3%的旗县必须停止贷款业务,组织清收。

这一政府主导、银行实施、市场运作的机制,使扶贫方式由“输血”变“造血”,用小钱引大钱。截至去年11月底,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累计投放贷款244.62亿元,是投入风险补偿金的13倍。据测算,使用贷款一年以上的农牧户人均增收1500元以上。

农牧民诚信意识增强。据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提供的数据,截至去年11月底,这项工程累计回收贷款151.11亿元,实际使用风险补偿金1521.02万元,贷款不良率只有0.24%。这0.24%也不是农牧民不讲诚信,而是出现了特殊情况,比如:天灾,造成绝收;人祸,车祸、大病等。

[责任编辑:乌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