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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包头市纪律审查工作综述

2016年以来,包头市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发挥监督执纪专责,不断拓展线索来源渠道,不断规范问题线索管理,组织协调力量,扎实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全市纪律审查取得了新成效。

1-12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140件,同比下降0.007%;立案审查424件,同比增长103.8%;党政纪处分319人(县处级6人),同比增长94.5%;组织处理76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其中,市纪委立案审查52件,同比增长300%;党政纪处分15人,同比增长25%;组织处理13人,挽回经济损失1204.53万元。

特点突出

推动纪律审查工作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注重交办的案件坚持集体排查、严谨细致、优先办理,充分整合力量,快查快结的原则,确保调查全面、处理及时。坚持眼睛向下、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基层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从所查处的干部职级和受处分情况来看,乡科级68人,占处分人数的21.2%;一般干部150人,占处分人数的47%;其他人员95人,占处分人数的29.8%。坚持横向联合、不断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注重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在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基础上,有效形成整体合力。2016年以来收集公检法移送问题线索190件,经排查交办164件。失责必问渐成常态,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效果。2016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问责案件105件(含生产安全事故28件和国土部门移送18件),6个部门单位被问责,100人次被追究责任。

多措并举

提升纪律审查能力

工作中,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适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处置问题线索的同时,注重应用第一、第二常态工作机制,更多采取谈话函询的处置方式,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夯实纪律审查工作基础,大力推广标准化模式,初步实现了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标准处置、综合调度、跟踪督办、综合汇总,同时注重发挥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标准处置、规范审批,确保纪律审查工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原则。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疏通来源,分类处置,分级管理并制定相关工作。全年委局机关收到问题线索221件,组织召开集体排查重要问题线索会21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保证纪律审查点、谈话室有效使用的前提下,全面完成纪律审查中心设施建设任务,并制定配套制度,确保纪律审查工作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坚持不懈做好安全文明纪律审查,不断强化再学习、再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同时针对今年全覆盖的新形势,及时将派驻机构纳入安全管理范畴。一系列制度和措施,保持了全市纪律审查工作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孙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