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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财政完成201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近日,呼和浩特市圆满完成201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依法进行处理,并责令被检查单位调整有关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限期整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项目暨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等相关要求, 市财政局组成检查组从2016年7月上旬至9月底,对市本级管网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呼市所辖和林县、托县、武川县等三个县的住建局(管网资金主管局)“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清水河县“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项目由县财政进行检查,土左旗管网资金由财政厅进行检查。同时,市本级财政局及市属9个旗县区财政局及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审局共组成16个检查组,对全市50个单位2015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