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8日下午4点左右,包头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带领警犬在候车室开展查危工作时,一个蓝色提包引得警犬叫个不停。
安检值机员确认没有危险品后,民警开包检查。包一打开,一股刺鼻的味道四处弥漫,原来,提包里竟然装着几大袋榴莲果肉。提包主人刘先生解释,自己在呼和浩特市经营甜品店,最近新增了榴莲千层蛋糕,这些都是制作蛋糕的原料。
《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的公告》规定:“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如臭豆腐、榴莲等都属于禁止携带的范围。民警告知不能带着榴莲果肉乘车后,建议刘先生到规定地点对所携带的榴莲果肉进行严格密封,然后以托运形式带到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