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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蒙古学生资助工作圆满完成

2016年,内蒙古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各项学生资助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类资助资金保持大幅增长,有效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对促进教育公平、教育脱贫起到积极作用。

今年我区进一步完善助学贷款政策。教育部门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完善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意见》对我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做了进一步完善和调整;与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助学贷款代理费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理费的使用。2016年全区共审核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8.65亿元,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学生13.03万人次,贷款总额度比2015年增加0.26亿元,圆满地完成了教育部提出的“应贷尽贷”的工作目标。截至目前,我区已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近48亿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83万人次,有效解决了“上学难,交费难”等问题。

在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含孤儿)新生入学资助政策落实方面,今年5月17日,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含孤儿)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对2016年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含孤儿)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资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截至目前,全区城乡低保家庭(含孤儿)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的申请、受理、审核、汇总、发放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全年共落实资金70495万元(低保69884万元、孤儿611万元),惠及学生19970人(低保19796人、孤儿174人)。其中,资助本科类学生10213人,专科类学生9757人;资助区内院校学生13709人,区外院校学生6261人;资助少数民族学生5758人。今年享受此政策的学生比2015年减少1670人,减少资金5500万元。

经过多方努力,今年我区学生资助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精准化和科学化。信息系统分设学前、义教、高中、中职、本专科和研究生六个子系统,系统建设分三期推进,目前,我区按照教育部要求,已完成第一期中职资助子系统,第二期学前、义教和高中资助子系统的建设,并全面启动新系统,为实现“精准资助”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我区还积极做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的学生资助活动。完成了中国建设银行“成长计划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材料的审核汇总工作,并落实资金75万元,惠及普通高中学生250人。完成了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展的201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2016年我区滋蕙计划奖励普通高中学生7700人、励耕计划资助中小学教师1500人、资助幼儿教师300人,共落实资金3340万元。

[责任编辑:乌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