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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能当托儿

内蒙古金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安公司)从2013年开始以年化收益率8%至12%不等的收益率在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各网点兜售保本保息个人理财产品。2013~2014年,投资者投入金安公司的钱都能如期收到本金和利息。2015年投资者不但利息收不到,本金也无法收回,于是报了警,并且找银行讨说法。(12月20日《北方新报》)

金安投资公司在两年间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达4233万余元,造成受害人直接经济损失2814万余元。让人颇感意外的是,该公司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勾当,并非隐秘运行,大多发生在银行的眼皮底下。经警方调查,该公司在首府工商银行的多个网点向来银行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非法投资宣传。选择银行开展“营销”,无非是便于发展潜在客户,更有拿银行的信誉背书的企图。眼皮之下,焉能不察?银行不知情是说不过去的。而报案人张某声称,他是在工商银行工作人员介绍下进行的投资,此说不假的话,就不是私搭银行便车那么简单了,双方可能形成了某种合作关系。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是银行业的一项重点工作。既是职责所在,又比常人具有专业的识别能力,银行就不能让自己的地盘成了不法分子的主场。没有做好风险防范,反而助长了风险,此案暴露出银行责任意识十分薄弱,需要引起正视。

[责任编辑:贾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