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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9996人按时足额领到失业保险金

11月15日,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发布消息称,今年截至10月底,首府共为9996人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8775.37万元,月人均1374.85元,确保了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

那么,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具备什么条件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呢?据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金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了确保失业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失业保险金,今年以来,首府切实加强失业保险金审批和发放管理,积极宣传失业保险政策。同时,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