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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法院联合多部门为环境资源提供司法保护

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11月11日,兴安盟法院组织召开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与兴安盟人大、政协、盟委政法委、盟检察院等部门共同研究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更好地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加强环境资源保护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

会上,兴安盟法院通报了全盟法院环境资源类案件审理情况,介绍了《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盟检察院介绍了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情况。随后,参会单位分别对全盟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对《指导意见》提出修改建议。

据悉,兴安盟两级法院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并提出要加强环境资源保护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积极建立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环境资源执法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环境资源保护情况,共商环境资源保护重要事项。

[责任编辑:M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