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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不到年限被强制注销?市长热线帮忙解答

近日,车主赵先生致电市长热线反映称,他买的货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市车管所给注销了,今年的车辆保险也买了,但是目前检不了车。赵先生认为,国家规定十五年强制报废,而他的车年限还不满十年,就被强制注销,希望相关部门给出合理的解释。

就赵先生所反映的问题,市长热线联系了市公安局,该局经核查作出回复:市车管所对黄标车、老旧车淘汰任务车辆进行了注销(可恢复),并由各交管支队在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公示信息。建议赵先生可随时拨打8397781、8397215咨询此事进度。

附:黄标车、老旧车及强制报废车定义

(一)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二)老旧车:指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低,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

(三)报废车:指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

[责任编辑:贾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