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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检察院强化案管职能促进阳光检务

今年以来,五原县检察院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电子卷宗系统、辩护与代理受理系统、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等5个现代化信息数据处理系统,对内通过案件统一受理、涉案财物集中管理、送案审核、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方式,有效发挥案管部门的业务监督职能;对外通过辩护与代理统一受理、案件程序性信息及法律文书公开保障律师合法权益,提高案件透明度,促进阳光检务。

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用“三同步,两强化”的方法推动业务部门规范执法。“三同步”即:同步审核案卡填录,规范系统应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同步审核案件风险评估,督促落实评估预警,有效预防矛盾纠纷;同步审核结案文书,提高结案文书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两强化”即:强化动态监督,重点监督办案流程的完整性;强化网上巡查,重点监督法律文书的使用情况。

通过“三及时,三公开”方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行“三及时”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律师权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了解案件程序性信息、查阅复制案件卷宗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管理办公室及时接待受理、及时安排查阅、及时复制材料,有效缩短受理时间。落实“三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即:及时准确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及时准确公开符合条件的法律文书,及时准确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凡所办案件,符合案件信息公开条件的程序性信息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开,通过绑定案件申请账号、网上预约查询等方式方便案件当事人了解案件进程。符合公开条件的法律文书全部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开,并且对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及时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