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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集中发放执行款75万余元

随着“执行年”行动的不断深入开展,化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于近期执行了一批涉民生重点案件,5名申请人现场领取执行款75万余元。

据了解,2011年,刘某等5人承包了李某、王某的部分热力工程,工程验收后因热力公司拖欠工程款,刘某等5人多次上门催要,但一直未拿到劳动报酬。2015年,刘某等人将李某、王某和热力公司诉至化德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热力公司败诉还款,上诉后中院维持了判决。判决生效后,热力公司拒绝履行,刘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法官接到此案后,立即将其列入涉民生案件,利用网络综合查控系统,对热力公司的财产进行调查核实,并采取冻结、扣划等措施,为几位申请人顺利拿到了执行款,顺利执结了这起涉民生案件。几位当事人拿着“迟到”的报酬,笑容满面地离开法院。

截止目前,该院共执结案件270余件,“执行年”专项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该院分管执行副院长表示,下一步将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切实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规范执行行为,加强信用惩戒,利用多种措施打击“老赖”,进一步提高执行质效,切实解决“执行难”,决不让人民法院的判决成为法律白条。

[责任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