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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旗积极做好农业扶贫及惠农补贴发放工作

一是2016年到位财政扶贫资金4547万元,“三到村三到户工程”财政扶贫资金1194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62万元; 金融扶贫项目资金1000万元,自治区配套小额信贷项目资金300万元,2016年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15万元,2016年自治区本级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建档立卡专项经费)10万元,2016年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466万元,截止10月末拨付3804万,其中“三到村三到户工程”财政扶贫资金1194万元;金融扶贫项目资金10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300万元,自治区配套小额信贷项目资金300万元,建档立卡专项经费10万元,其余资金因项目没有实施,尚未拨付。

二是认真做好退耕还林还草、粮食补助、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及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等惠农资金发放工作。截至10月31日,发放良种补贴资金1,408.5万元,其余资金正在陆续发放中;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9.17万。今年,国家全面实行“三项补贴”改革政策,将原来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目前,鄂伦春旗已完成部分补贴发放工作,共计发放补贴3,502.94万元,补贴面积494,067.52亩;发放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资金29905.86万元,补贴户数为18837户,补贴面积为350.11万亩。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