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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六项举措推进园林城市创建

临河城市新貌(资料图)

临河城市新貌(资料图)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加快园林城市创建步伐,我市推出六项具体措施。

目前,巴彦淖尔市中心城区已获得自治区园林城市荣誉称号,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已通过住建部初验。杭后、前旗、五原相继获得自治区园林县城荣誉称号。中旗、后旗创建自治区园林县城工作已通过自治区住建厅初验。

六项举措具体是:一是各地将园林城市作为本地区“五城同创”、“八城联创”重要目标之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为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夯实组织保障。二是各旗县区均编制了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划定城市绿线,严格实施绿色图章制度。三是加大园林绿化工作力度。去年底,全市建成区绿地率36.80%,绿化覆盖率38.7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1.45平方米。四是大力推行“三包责任制”“认建认养制”等制度;全面实行园林绿化管护与建设相剥离,实现“监管一体”向“监管分离”转变;努力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使绿化管护步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五是提高园艺水平,打造特色园林。各地充分发挥传统园林优势,大力推广乡土树种。挖掘地方文化特色,促进文化元素与园林绿化互为融合。六是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提高污水处理率和中水回用率;做好垃圾填埋场等级评定工作,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积极做好供水、供热、供气工作,保证各项市政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加强城市综合执法,严禁私搭乱建、乱停乱放现象,使城市更加美化净化。

[责任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