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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女士:合同未到期,社区为啥开除我?

2012年韩女士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环河街办事处巴彦淖尔南路社区当网格员。至2015年,韩女士每月工资为700元。2015年6月开始,回民区开始与网格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也提高到每月1500元。经韩女士多方争取,韩女士也在“合同工”之列。2016年,在合同期内,韩女士称,因为其他网格员的工作自己没有办,就被新来的社区领导开除了。

10月3日,韩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她与环河街办事处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日期为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据韩女士介绍,2015年签订劳动合同时,她就符合条件,但是社区没有给她报名,她找到区里才当上了网格员。8月29日,有一小区要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分管小区的网格员不在,新来的社区主任张诺飞让她给这个小区住户打电话,询问谁家拆谁家不拆。当时,韩女士说这个小区不是自己负责的,对小区不熟,这个电话该让管这个小区的网格员打,就因为这主任张诺飞就把她开除了。

根据韩女士的说法,11月4日,记者来到巴彦淖尔南路社区见到了社区主任张诺飞。他说,韩女士平时工作不认真,领导安排的任务完不成。按合同规定不允许兼职,韩女士在外面的小饭桌兼职,所以把她开除了。对张诺飞的说法,韩女士说,自己并没有在外面兼职,兼职是以前月工资700元时,那时网格员只上半天班,社区领导怕留不住人,就和大家说可以出去兼职。现在,自己上一整天的班,哪还有时间出去兼职。

[责任编辑:杨苏雯]